第十七章、两边
魔法阵的光芒完全散去之后,无眠将这七枚戒指捡了起来。 它们的模样已经完全变了,原本防御戒指的外表灰白色不起眼,但此刻却从灰白变成了亮白,更有许多宛若绿松石颜色的斑点散布在戒指上,宛若给它抛光上色一般,使它们变得颇为引人注目。 无眠随手戴上一枚,顿时觉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。默默感受了一会儿,满意地说:“大概是‘生命强化 2’的水平,想不到居然还不是 1效果,我的手艺不错嘛。” 大家也纷纷过来,每人领了一个,各自戴上。 “这个不错,抵得上一个BUFF了。”剑十三说,“我记得这个BUFF效果是生命上限提升,对吧?” “主要提升生命上限,也能稍稍提升一点生命恢复速度。”无眠回答。 “感觉整个人都强壮一些了!”星照高兴地说。 和别人相比,她的体质的确是偏弱的,大概也就比王都人无眠好一点而已。 其余的人也纷纷点头,尽管对于他们来说,这个戒指的效果并不是很显著,但在很多时候,一点点BUFF的差距就足以决定胜负。 “要是你还有游戏里面的本事,能够打造史诗装备就好了!”真残念叹了口气,说,“给我们打造一套金色史诗装备,还要全都强化到 12……” “你当是王土豪那身梦幻新手装吗?”无眠笑骂,“先去充个一百万再说吧!” 说起王土豪,大家都笑了。 当初那家伙就是喜欢装逼,花了不知道多少钱,把一套新手装三次突破极限,强化到不可思议的 36,威力比起无眠熊猫他们的顶级装备也毫不逊色,无非特效方面差了一截而已。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穿着这身新手装,跑去到处装逼。后来系统开放了90级和神器装备,他带着一群土豪在官方论坛叫嚣,叫喊“每个人都可以有一颗成神的心,装备当然也可以”——说白了就是要官方开新的任务,让他们可以把自己的超级新手装升级成神器。 至于这要花多少钱……唉,对他们这类土豪来说,但凡能用钱解决的问题,那从来就不算个问题。 毕竟只是个游戏而已,一件装备顶天了几万几十万搞定,难道还真的跟某些游戏小说一样,随手就砸几千万几亿吗? 遗憾的是还没等官方出答复,他们就穿越了。 王土豪倒是一点也不介意穿越,他介意的是自己那身新手装没能带过来。 这让他天天长吁短叹,要不是特殊角色形象“圣者”和娱乐宠物“玩具军团”还在,他只怕想死的心都有了。 说完了王土豪的笑话,大家又看向最后一枚戒指。 这枚生命强化 2的防御戒指本该是熊猫的,但是熊猫已经先走了,穿越之后又没有游戏里面的邮件系统——至少现在还没有,无法将东西通过附件的方式寄给他,所以只能先放在这里。 “不如拿去卖了吧。”真残念说,“先变现,将来遇到熊猫,再买材料给他重新做个。” “这不大好吧……”无眠有些犹豫。 “赚钱有什么不好?”书狂问。 无眠仔细想了许久,发现似乎的确没什么不好的样子,最后还是把这枚戒指交给了真残念,让他出去卖了,顺便买一些材料回来。 “给我买一块秘银回来,再买一颗金欧泊回来,没有金欧泊的话,金碧玺或者黄水晶也可以。”他想了想,又补充说,“对了,买一小块钻石,很小就行。” “你这是要给他打造‘金刚戒指’?那可有点高级,不容易打造吧。” “从刚才的附魔实践看来,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难。”无眠回答,“钱够不够?” “估计是够了,材料和成品之间的差别,可不是小数目。何况只要再买一枚戒指的材料就行了嘛……”真残念说着出门了,作为杂货店主,他是队伍里面最擅长讨价还价的人。 而另外一边,熊猫正在大路上快步如飞。 他实在是等不及了。 早一点赶到塔拉汗城,就算不能做点什么,至少可以让自己安心。 何况他也知道塔拉汗城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,只要能够提前赶到,就算只有孤身一人,也未尝不能做点有益的事情。 他当然不会傻到就这么单枪匹马去找BOSS送死,但那些在背地里面使坏的鬼蜮之辈,其实比他更怕曝光。只要设法揭穿一点阴谋,或者干掉它们一两个爪牙,都足以大大延缓阴谋的发动,甚至可能让阴谋整个儿失败。 毕竟……塔拉汗伯爵本身就是厉害角色。 至于这一路上的开销,他也并不担心。 因为他有钱。 城堡可以修复之后,会长三余无梦生先修复了照明和供水,然后就选择修复了被俗称为“福利院”的祈祷台。这个祈祷台在游戏里面有两个用处,一是每次祈祷之后能够得到一个时间长短不定的增益BUFF,二是每天第一次祈祷时,可以领到一点钱和经验值。 对于当初玩游戏时候那群九十多级的玩家们而言,这点钱和经验值实在是没什么意义,相比之下那个增益BUFF才算是有点价值。但对于现在几乎都成了白板的穿越者们来说,增益BUFF当然是很好很强大,但那些钱和经验值才更加重要! 毕竟,现在大家都一穷二白,什么都缺。 祈祷台可以给予的经验值并不多,大概也就相当于做一个小任务的样子,但给的钱倒是不少,虽然多少不定,但总的统计下来,大概人均每天可以有一个金币左右。 一个金币对于平民来说,真不是什么小数目了。“新世界”游戏里面采取的是金银铜三等币制,十进制换算。也就是说,一金币就相当于一百铜币。 平民的各种消费,绝大多数都是用铜币来计算的。很多任务给的奖励,一般是以银币计算的。用到金币计算的,一般都是些称得上“奢侈”的消费了——比方说雇退休冒险者蓝迪乌斯的马车,就只要花一个金币。 当然,是每天。 所以每天一枚金币,差不多就相当于蓝迪乌斯天天都有生意,别说对平民而言,就算对冒险者来说,都可以称得上好日子了。 出发之前,三余给大家每人发了20枚金币。这笔钱数目不大,想要买高级装备的话肯定不够,但对于旅行来说,已经绰绰有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