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五章 情感之迷一
早上听到一阵音乐,很熟悉,但说不出名字,好像是从小胡房间传出来的。雄浑悲壮的合唱,如同行进的交响曲,江河奔流的低吟。 我早就起来了,只不过没出房间,按六点半自然醒来的习惯,我就会起床整理被子。当兵时的习惯已经形成下意识的反应,睡懒觉不仅不舒服,简直就是不道德。 但是,为避免打扰他们两人,我只好呆在房间内,进行周天循环法的演习,或者坐在床沿静默,如同打坐一般。 这音乐仿佛一种幻觉,把绝对孤独的自己置身于一个宏大的场景之中,让我的意识有点出离感。此时,音乐被突然关掉,我知道,刚才听到的,是机器播放出来的。 我的门并未关,门缝被推开,出现了万老师已经整理清爽的发型,他轻声说到:“小胡醒了,我才敢过来跟你说话。” 我反应过来了:“你也早就醒了?”这句就是应付,因为他的发型已经表明,他已经洗漱完毕了。 “后三十年睡不着,我四十岁了,当然醒得早。小庄,你三十来岁的人,也睡不好吗?” “睡是睡得好,只不过,当兵时养成习惯,睡懒觉不舒服。”我解释完毕,听到门外已经响起哗哗的水声,小胡已经开始洗漱了。 我们三人洗漱的方式,各有风格。万老师洗漱可以不发出明显声音,所以,他早起洗漱完毕,我都没听到响动。他总会把水龙头流水量,控制到既能够保证水够用又能够不发出声音,那个微妙的平衡点。刷牙和洗脸时,动作幅度很小,速度很慢,有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感觉。 而小胡,洗漱充满着仪式感,在水池边,他总是把牙膏牙刷毛巾脸盆依次摆好,一件一件有章法地郑重其事的做。仿佛,这是他的早课,或者是一种必须要做完所有程序的体操。他使用的是电动牙刷,本来效率很高,但他却要费长好时间,仿佛刷牙时间长短与牙齿寿命长短,有着严格的正比例关系。 我的洗漱,有着明显的农民式的粗糙和军人式的草莽,重在搞过,不大管效果,不仅不需要精雕细琢,更强调节约时间。有一次万老师看我刷牙时,笑话到:“你跟牙刷有仇吗?如此凶狠快速,搞得自虐一样。”当时,我们三人都笑地起来。毕竟,他说得很形象。 今天,眼见着小胡洗漱完毕,我最后才冲出去,运用快弹猛收的口诀,迅速完成了作业。 小胡就在我身边,看着我口沫横飞的刷牙、铺天盖地地洗脸,估计他没见过这么豪放的风格,觉得好玩。而万老师斜倚在门框边,以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打量我的行为,估计是要调侃。 轮不到他们挤眼弄眉、酝酿开头,我以他们没来得及的速度结束了战斗,发起了话题。“小胡,早上的音乐是你放的?” 这话题转得快,他们还没准备好说我时,我就开始打火力转向了他,想调侃我,你们慢了。 刚开始,小胡懵了一下。“什么,早上音乐?”他终于回过神来:“喔,你说是我手机的闹钟铃声吧?” 不能让他们轻易从我的火力溜走,我继续逼近。“挺好听的,我好像听过,但又想不起来。” “《神圣的战争》,前苏联音乐,对吧,小胡?”万老师加入这个话题,我放心了,成功转换了目标。 “没注意,是这个,万老师,我还真不知道。只是前几年放的一个电视连续剧,叫《潜伏》,那个片尾曲,我觉得很感动,就下载下来当铃声了。” 《潜伏》是描写隐蔽战线的电视剧,里面有个孤独的英雄叫余则成,这种有英雄主义色彩的音乐,挺配的。 “这首歌曲,流行于苏联卫国战争时期。当年二战时期,苏联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。但大国雄心与民族之火没有熄灭,红场阅兵时,几十万将士在这歌声的陪伴下,走向了战场,多数人已经在歌声的余音中牺牲,所以悲壮雄大,是它的特点。” 万老师这一科普,将话题成功地转移到音乐。这正是我与小胡不太熟悉的内容,且让他继续表演。我得加强话题集中度:“万老师,给我们科普一下吧,音乐这方面,我们也不太懂。” 小胡附和到:“听了几年的铃声,连它的名字与起源都不知道,请万老师指教。” 好为人师是人的通病,何况,万老师本来就是人师。他当然很有兴趣:“你们是想听复杂的,还是简单的?” “由简到繁吧,毕竟我们没什么基础。”小胡说到。 “你们真不太懂?这我就放心了。”万老师用了一个相声的梗。 “难不成,你要故意骗我们不成?”我这个捧哏很自然。 “好吧,我就从最简单的说起,尽量往复杂了搞,免得你们这种聪明人,听到没兴趣。”万老师是以问题开头的:“这种音乐,在小胡听来,觉得有一种美,是不是与某种崇高或者悲剧色彩有关?” 果然是优秀教师,一下就抓往了学生的关切点。 “对,当时孤独的余则成,凭什么坚持在最危险的地方,那种身边的危险与他所拥有的理想,构成了某种崇高与悲剧的气质。”小胡的语言中,感彩多了起来。 “说得不错,小胡,你有艺术欣赏的天然能力。当然,这也与艺术作品本身的优秀程度有关。在古希腊的美学著作中,把美分为四种:崇高、悲剧、喜剧、滑稽。前两个总是紧密相联,后两个也经常混在一起。所以,我们看到的优秀艺术作品,尤其是经典的,经过时间考验的。要么是崇高与悲剧兼有,要么是喜剧与滑稽共存。小胡,你的判断很敏锐,所以我说,你有欣赏艺术的天然能力。” 我问到:“纯天然吗?” “差不多吧,小胡没接受过专门的美学教育吧?” “什么意思?你是指音乐美术之类的吗?我确实没什么兴趣。我家在县城边上,县中的教育课程,当然是以应试教育为主,也就没上过什么艺术培训班。我们县也没什么少年宫、文化宫之类的,倒有几个私人培训机构,教什么二胡古筝的。那也是为了考艺术特长生,不是为了艺术欣赏。” 其实,这是今天中国绝大多数美学教育的现状。为什么艺术培训有点火?只是因为,高考时,如果你文化水平不够,可以用艺术特长生这个渠道,进入比较好的大学,也是为了高考。小胡天生成绩就好,用不着考虑学艺术特长,起加分作用。 反过来,我所知道的小池,甚至妍子,她们从小倒是接受过专业的艺术培训。尤其是小池,她从小成绩很好,她学艺术,是真心的进行艺术熏陶,为了给欣赏与创造美增加内涵。并不是为了高考加分。因为,富人家成长于大城市的孩子,高考反倒不是最重要的,他们有出国念书这一出路,妍子中学成绩一般,不也照样拿了美国高校的文凭。 “所以,我说,你是天然的。其实,绝大部分人,都有天然的艺术欣赏能力,稍加接触和开发,就可以得到丰富的美感,不需要多少成本和条件。美无处不在,只是缺少发现。” 这最后一句,好像是句名言。但是,这句名言仿佛与他前面所讲的,逻辑关系不大。擅长逻辑的万老师,一讲到艺术,就忘掉了逻辑思维习惯了吗? “你在听这歌的时候,是不是还有一种献身与伟大的冲动,仿佛某种宗教情怀一般?” 小胡想了想,点了点头。其实,我听到时,也有这种感觉,虽然说不出来,但承认,万老师的形容是准确的。 “这就对了,人类因为悲剧精神而需要宗教,而宗教是把悲剧变为崇高的文明手段。”哲学老师说出的结论,听起来相当高大上。我们一脸懵,毕竟理解起来非常困难。 “人生天然是个悲剧,毕竟生下来那天,就注定,最终的结局是死亡。那么,死亡如果无法避免,我们就得寻找另外的意义,给我们限制在现实中的无限灵魂寻找一个永生的家,这就是宗教了。宗教,用来解决生死问题,所以,是不灭的。当然,这种解决方式有没有道理,正确不正确,这不是我们讨论的。只是,它毕竟给出了一个答案,你信与不信全在你。但是,人们总是倾向于相信。人们相信那些有利于自己的事情,相信那些愿意相信的东西。这宗教提供的,毕竟有个不死的灵魂,所以,大家愿意相信它。” 这些道理我们都懂,但我知道,万老师所说宗教的内容,只是他的引子,他肯定还要引出许多其它的关于音乐的判断来。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,一般是不会跑题的。 “我们知道,逻辑推理与科学思维,借助于符号和语言,这些都是从自然界中抽象出来的。这种抽象思维,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的发展,显示出统治力。但我们不要忘记了,直观感受拥有更基础的作用,更悠久的历史。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,我们人类的判断能力,是通过直观感受得来的。” 虽然有哲学的影子,谈抽象与具象,谈推理与感受。但是,我估计,他下一步的重点,是讲感受了。 “小胡在介绍心理学时,讲到潜意识对梦的统治作用。潜意识,某种程度上,有反抗白天清醒时理智、或者说抽象理性的作用。潜意识,更有具象感受的特点,并且以某种情绪特征,在梦里表达出来。这种与抽象相对抗的巨大力量,伴随我们终身。它所反映的是感受和直观的力量,并以情绪表达。这两个因素的组合,就是感情。” 他给感情加了个定义,并且是从源头上加以论证的,远远超过直接的文字定义的内容,一下就被我们听懂了。这也许,就是他所说的简单吧。 直观感受所影响到的情绪,就产生了感情。用到我们人身上,就如同佛教所说的六根:眼耳鼻舌身意,对应产生六种识:色声香味触法。而与理智与抽象有关的,只有意,只有法。前面五种,都与身体的直观感受有关。 “我们的情绪大多因为身体的直观感受而来。人类进化过程中,对所有感受进行了自然的沉淀,适合的、安全的、友好的感受,我们对它产生美好的情绪,人类就形成了自己的感情特征。” 一步步论证,有点佛与阿难辩论的色彩了。 “前面说到宗教,现在我们结合佛教来谈。佛教中六根的前五根,是人体的感受器官,当外界的刺激被我们这五种器官感受后,因为身体的适应性与人生的安全性等方面,或者说简单的生理需要方面,产生情绪并因为人体特点而固定下来,感情就产生了共鸣的基础。因为大部分人的感受与情绪反应差不多,所以,大部分人的感情是可以共鸣的。” 艺术家有国界,艺术没国界。这是一句老话,说明艺术共鸣的广泛程度。 小胡问到:“你的意思说,我听到好听的歌曲,在大部分人心目中,也会觉得好听?” “对的。西方人发明了十二平均律,但中国几千年前也运用十二平均律,制造出曾侯乙编钟,那时,东西方文化还没有交流,怎么殊途同归了呢?因为,人类共同的生理基础与生活方式特点,决定了人们对声音感受的好恶差不多,所以,才寻找出共同的美好声音。” 我说到:“这点,不管是雕塑还是绘画,都没有音乐来得突出。反正,不管哪个民族流行的音乐,在我听来,都是好听的。但绘画,毕加索的东西,我就不太喜欢。” “精辟,说得对啊,庄老师,你是个敏锐发现者。这个结论,倒可以用佛教中的一段理论加以说明。在《愣严经》中,佛祖讨论六根的功德时,就说耳根的功德是最圆满的,超过了眼根。他当时解释,无论从哪里发出的声音,耳朵都听得到。而眼光,只能看四面中的三面,看不到身后的东西。所以,佛教中耳根比眼根圆满。” 还有这种推理方法?我回忆了一下,原文好像还真是这样说的。 “所以,在佛教中,关于声音的法门,数不胜数。不但观音菩萨的法门,被所有宗派的信徒崇拜。包括持咒的密宗,念佛的净土宗,以及读经的,唱梵音的,无一不是声音法门的体现。” 小胡补充到:“这倒是,声音法门按种类来说,在佛教中占有最大的比例。” “不光是佛教,任何一个流传久远的宗教,无不用声音显示教法。我们听到最古老的经典西方音乐《欢乐颂》就是宗教音乐,天主教与基督教,对音乐与声音的重视,非同一般。他们有教堂的钟声,我们有寺院的钟鼓。就连伊斯兰教,大量的经文是唱出来的,歌曲的旋律与节奏,也美不胜收。” 这是一个普遍现象,世界上的艺术,如果说演变最复杂,形式最丰富,手段最多样,被所有宗教运用得最多的,恐怕与声音有关,并产生了最优秀的音乐。 “因为,声音是诉诸感受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,这也许是佛祖说声音法门的功德最为圆满的原因。音乐通过直接的听力感受,影响着我们的情绪,最容易拨动我们的感情。而对感情的直接作用,是所有艺术,包括音乐,高下层次,最简明的判断标准。” 什么意思?这是指,艺术对感情的作用,直接决定了艺术的价值? “思维是对现实的抽象,艺术是对感觉的抽象,二者是人类意识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”万老师得出的判断,看样子没什么问题。 “但是,感觉对于人来说,更为直接更为基础也更为强烈,影响情绪的最有效方式,人类发明了艺术。在没有语言之前,人类就已经在崖壁上画画了。可见,人类在画画之前,那简单的嗓音中,也包含着音阶的律动吧?” 他这段话包含了感情,有诗歌的性质,用动情的方式谈感情,哲学上是自洽的。 我问到:“对感觉的抽象,是什么意思?” “你想想,为什么要抽象?每人感觉不同,艺术创作者要从这大量的不同中,找出共同的感受,找出共同的办法激发起一致的情绪,这就是抽象。比如泉水的流淌,意味着滋润与柔和,适应人类居住与生存,那人们大多把它的声音当成一种优美。洪水的奔腾,意味着死亡与毁灭,人类大多会把它当成悲剧与生死的恐惧。音乐家找到这种表达抽象的共同符号,创造出大部分人听得懂的音乐。” 他提到一个词“恐惧”,我知道,那是人类最基础的情感之一。希望和恐惧,决定着人们最冲动的选择。骗子们利用它,好人也利用它。 “音乐本身还有哪些特点呢?既然是抽象,肯定与现实有距离,对不对?” 小胡的问题,倒很直接。万老师表扬到:“你问得好!你已经说出其中一个特点了,距离。具体地说,在现实感觉中抽象出来的东西,总与真实的现实有距离感。距离,产生美。所有的美,都是大脑的反应,都有主观参与的过程。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距离,造成了音乐与现实声音的距离。” 万老师打了个比方:“如果我们拿个录音机,即便是到最美丽的山谷,收录最好听的画眉叫,如果原样拿回来放,也是比较杂乱的,那不是音乐,对感情的震撼程度,也不够。音乐家把画眉的叫声,通过乐器模仿出来,以一定的音阶与节奏规律排列,给人一种秩序感和有规律的起伏,就是音乐了。” “为什么感受美感,需要距离呢?或者我想问的是那句话:为什么距离产生美?”小胡已经把问题搞复杂了。这是一个很难的思想界的问题,也是美学的大问题。 “许多人有许多解释,但其中两个理由,不可忽视。第一,音乐感受是头脑的感受,如果没有头脑加工的空间,就是死的音乐。比如,你听那苏联歌曲,你不懂词的。歌词是你脑补的,画面感也是你主观空想的,恰恰让你感受到主观自己的作用。声音是大脑请来的客人,如果喧宾夺主,只有客人,主人没起到作用,是不舒服的。” “那第二点呢?”小胡刨根问底。 “第二点,就是音乐必须符合人的生理规律。与音乐相对的声音,我们叫噪音。其实,是与人体生理规律是否匹配造成的。我有个朋友,是个音乐家,他给我说,所有音乐的节奏,大部分是以人的心率为单位的。比如普通人的心率规律大致相当,如果激动了,心率就加快,反之亦然。所以,如果要描述激烈的音乐,就加快节奏。如果要描述舒缓的音乐,就放慢节奏。大部分音乐作品,其节奏主基调,是人的心率的倍数。” 其实,这个规律,我原来跟小池也探讨过。此次,借那个所谓音乐家朋友的口,得到了证明。 “你的意思是,至少有两次扭曲,造成了音乐与现实声音的距离感。第一次扭曲,是因为要适应人体的心跳节奏,所以改变了声音的快慢。第二次扭曲,是因为要适应大脑的想象能力与创造热情,让听者有机会在欣赏时,有加工的空间,这也是距离,对不对?” 万老师看了看小胡,问到:“兄弟,你不学哲学可惜了。这么快的反应这么准确的语言,居然用扭曲这个词,你可以当一个唯物主义的大师。” 我玩笑到:“万老师就别害人了,这么聪明的人,跟你学哲学,有什么前途。别把年轻人带坏了,人家还有更远大的理想呢。” 小胡自言自语:“我只是觉得好听,你们整出这一大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