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妖仙?
树洞的主人,是一头熊,一只银背棕熊。 这种凶兽站起身足足有五米高低,十分的恐怖! 战斗的地方距离树洞足足有数百米,小萝莉艰难的扛着李道初,朝着树洞中挪去。 这只棕熊显然对这个闯入自己领地的家伙十分不客气,站起身,从树洞走走了出去! 微张的大口露出了锋利的牙齿,厚实的熊掌让人毫不怀疑可以一掌拍碎一块巨石! “吼~~~” 巨熊咆哮,带着滚滚的蛮荒气息。 不要问我蛮荒气息到底是什么玩意,可能是,,,,口臭?这玩意绝对不刷牙! 小萝莉的眸子中,散发着一抹幽蓝色的光华,如果仔细看看,甚至可以看出光华中蕴含的一抹淡金。 这双眸子直勾勾的看着巨熊的眼睛。 巨熊低下了头,爬在地上!将头伏的很低,这是臣服的表现。 这是一只雌性的熊,窝里除了她,还有两只幼熊,看状态,应该不超过五个月大。 但这树洞还算是干净,并没有粪便,枯骨之类的东西,可是味道依然不是太好闻。 萝莉调息片刻,待到妖力恢复,一招手,一丝清风凭空生出,将所有的异味吹出了树洞。 收拾干净之后,小萝莉看了看树洞之中,眼珠子一转,伸手指了指这只巨熊,“躺下!” 巨熊有些懵逼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但还是找了个舒服的角度躺在地上。 然后,,,emmmm,,,她发现自己好像被当成床了! 小萝莉将李道初放在巨熊的肚皮上,一会摸摸李道初的耳朵,一会摸摸李道初的身体,十几分钟之后,她惊恐的发现,李道初居然变成了人形!!! “哇?!”她惊讶的喊到。 这一生巨响,直接震醒了李道初。 他迷迷糊糊的坐起来,揉了揉尚且有些发昏的脑子,卧槽,到底发生了什么刚刚! 对了!自己好像发现了一支捕奴队,在追捕一个灵兽族的小姑娘,然后出手杀了那群人。 卧槽,,,你妈嗨的,又杀红眼了?谢特!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,平时的自己十分的有理智,哪怕是再危急的情况,也不会用光自己的精神力和炁,可只要进入这种状态,尼玛嗨的,,只要是杀红眼之前判定的敌人,一个也别想溜! 可以前tm也没出现过直接昏迷的状态啊! 最近的一次几乎进入红眼状态,似乎就是在共城中杀的那几个小混混! 想了片刻,李道初的思绪,被胳膊上的疼痛感遮盖了! 低头看了看,胳膊上有一条十几厘米长的口子,倒是不深,而且已经被涂上了某种草药,伤口正在修复中。 “吼~~”巨熊看见李道初醒来后在自己肚皮上懵逼,不满意的吼了一声。 MDZZ,都醒了还在老娘的肚皮上睡觉,真是补药碧莲! 这把李道初吓了一跳,直接从肚皮上蹦了下去,惊恐的看着这只巨熊。 银背棕熊,褪凡五阶凶兽,力大无穷!食量惊人,就自己这小身板,怕是不够两口吃的! “啪!”小萝莉的小手抽在了巨熊的脑门上,这只母熊用委屈的眼神看着小萝莉! 小萝莉恭敬的看着李道初,“狐妖哥哥,狐妖哥哥,你是不是,,就是传说中的,涅槃级妖仙???” 李道初有些懵逼,,,涅槃级?还妖仙?你怕不是没睡醒吧!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,,,妈个鸡,现在老子变成人形了啊!!怎么办,要不要杀妖灭口?? 脑子里刚刚闪过这个想法,便摇了摇头,杀人,而且是这么个可爱的小萝莉,真是下不去手!好吧,李道初承认,纯粹是对萌物下不去手才对!更何况,虽然自己是因为救这个小丫头才昏迷的,但她完全可以撇下自己一个人逃走,可她非但没有逃走,还将自己待到这个树洞,这个情必须要承! 不过,这丫头应该是看见自己从刃闪状态变成了人形吧? 算了,吓唬吓唬她,让她把这个秘密封在脑子里最好! “对啊!我是青丘九尾族中的妖修,吾名涂山道初,算是,半个妖仙吧,渡劫之时被仇家暗算,虽能化身人形,但一身修为十不存一,如果不是关键时刻我自己跳下悬崖,留得一条性命,,,,唉,,,不提也罢,不提也罢,但是,小姑娘你碰到我的事情千万不要告诉别人,否则会引来杀身之祸,切记,切记!” 李道初一本正经的说着瞎话。 身为一个看网文n年的男人,他分分钟可以编出无数个版本的自己,,,,还他喵的不带重样的! 而且,这番说辞居然真的吓到了小萝莉! 她瞪大了眼珠子,这份传奇经历让她十分的震撼!不止是她,就连那只巨熊也是瞪大了眼珠子,我敲?妖仙?介么可怕? 她重重的点点头,“嗯!狐妖哥哥!我是不会说出去的!” 李道初见她这么好忽悠,顿时松了口气。 “不说出去就好,好了,我打算离开了,咱俩现在分道扬镳,我要去人类的聚集地了!”他站起身,拍了拍身上的尘土,朝着树洞外走去。 小萝莉扭动着蛇尾跑了出去,“狐妖哥哥,狐妖哥哥,宝宝能拜你为师咩!” 小萝莉的想法很简单,妖仙唉!虽然渡劫失败,而且修为只剩下了二阶,只算是个半仙,但是,仙就是仙啊! 修炼到涅槃境和恢复到涅槃境到底哪个简单?用脚指头想都应该知道的好吗! 李道初转过身摇摇头,“不能!你还是回家吧!” 这么个乱世,他自保尚且困难,更别提还带个小萝莉了! 小萝莉的眼中瞬间出现了晶莹的水雾,,鼻子一抽一抽的,哇的一声哭了出来,“宝宝不知道家在哪!哇哇,宝宝不知道该往哪走了!” “....”所以你她喵的到底是怎么活着跑到辉城遗迹的!! !!!!! 可这丫头哭的这么真实,实在是不像假话,emmm, 总不能把这妹子留在这吧?如果再碰上捕奴队,估计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,恰好碰上了自己这么一个,英明神武,玉树临风,才华与气质并重,实力与智慧超绝.....(此处省略一万字)的帅气大哥哥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