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读书
暴风骤雨后,马骋走到门口,叫躲到远处的侍卫送些温水进来。 侍卫们当然照做,对着他赤裸了大半的身体没有任何不适应,放下水赶紧撤。 马骋一手端盆一手拿着毛巾,放在屋里桌上,毛巾浸了热水拧干,拿到床边,将乌珠脸上逃跑时沾染的灰土和泪痕擦拭干净,然后是脖子,胳膊,十分的细致耐心。乌珠一动不动,双目茫然的睁着,如果不是许久眨一次,几乎跟死人无异。 马骋慢慢擦拭着,她的身上除了刚刚他弄出来的痕迹,还有很多擦伤,碰伤,脚上的血迹已经干涸。马骋碰到她的伤口,她也没有反应,好像这具身体已经没了主人。 马骋此时的轻柔同先前的暴戾完全像两个人,他专注的近乎纯净的神情,就像面对一件稀世珍宝,轻拿轻放,生怕磕碰到一点。 “乌珠,”这个甜蜜的清洁工作结束,他声音很轻的说:“那些都忘掉吧,你只记得我就够了。” 乌珠终于有了点反应,浓密的睫毛动了动,开口道:“你杀了我吧。” 马骋低了一下头,再抬起来已经完全恢复了他一贯的冷硬。 “想都别想。”轻飘飘一句斩断她的期寄。 “你不杀我,我一定会找机会杀你的!”她语气忽然急促起来,好像想起什么痛苦的过往,神情破碎又狰狞,像是挥舞着小爪子攻击陌生人的幼犬。 “好啊。”他的五根手指插在她散开的头发里,顺着发丝划过。散乱的头发有些纠缠在一起,阻挠了他的动作,他也没有不耐烦,而是细细的给她解开。 末了,他低头在她额头轻吻一下:“睡吧,安分几天好好休息。脚上有伤,跑不快。” 鹰绰好像睡着了,隔壁的贺兰勤翻身坐了起来,一个黑影停在窗外。 贺兰勤想了想,赤着脚走过去,来人亦识趣的将声音压的很低,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。说完抱拳行个礼,纵身一跃消失在夜色里。 刚坐下,却听隔壁重重一声咳嗽,鹰绰带着鼻音抱怨:“大半夜的又不杀人放火,跑来跑去做什么,扰人清梦。” 贺兰勤失笑:“只许你放火,不许我偷盗,什么道理?” “你偷了什么?”鹰绰追问。 “暗搓搓的才叫偷,大家都知道了就不算了。” “多读书果然有用,我竟然无法反驳。”鹰绰闷闷的,“别再闹出动静,我可真的要睡了。” “实在对不住打扰了,我尽力不动。” 完全陌生的环境,何来再是懒散也不好赖床。听到不远处人声逐渐密集,她也赶紧起床收拾好自己,穿上书院统一的雪白制服,美滋滋开门混进人流。 制服做的好看大家才乐意穿嘛,哪像现代社会,一个个土肥圆的运动服,又不是每天都有体育课。 劲松院的位置她记下了,一路挂着跟所有人打招呼似的微笑,朝着通往山上的台阶走过去。但很快,她发现所有人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行,只有她是逆行的。 一抬头碰到有好几个面带疑惑的眼神,先前还以为是因为不认识,仔细想想或许别有深意。 她拦下从身边经过的一位弟子,问道:“师兄,怎么大家都朝那边走,那里是食堂吗?” “……”这学子脸色迷茫了一会儿,看着她的脸,恍然大悟:“你是新来的吧,我们一早先去书斋读书,半个时辰后才去饭堂用饭,然后再是去书斋听先生授课……” “等等,都要读书吗?我是要去劲松院习武的。” “当然啊,”这弟子一脸的不解,好像问出这话的人是个白痴,“所有的弟子都是要读书的,午后才是各分院修习的时间。我们是书院,最重要的当然是读书啊。” 何来如遭雷击。 上辈子就是个学渣,勉强混了个本科毕业,没想到这辈子还要被书本凌虐。还全是语文! 这不行啊,孟宁没说清,她要抗议! 她是识时务的,当下汇入人流,走向书院最早修建、格外古朴的一排屋舍。每一间屋子门口处都挂着个牌匾,笔澜斋、墨芳斋,纸秀斋,砚融斋。都是繁体字,何来连蒙带猜认了个大概,脑袋已经大了。 还好,孟宁远远看到他,热心的过来跟她解释:“不知你之前学识如何,不过想来……”他含笑没有说完,匪窝里能养出个识文断字的闺秀吗,答案显而易见的很。“你跟着我旁听便可,先生那边已经打过招呼了,不会给你布置习题。但读书是大事,能学还是要学的。不然将来……” 何来重重点头:“明白,我保证不添乱。” 孟宁欣慰的点着头:“嗯,走吧。” 半个时辰后,孟宁脸色在周围师弟的目光注视下忽红忽白,他拿着本书轻拍了下何来的后脑勺,不管用,又伸长腿踢她小腿,仍旧无效,她均匀的呼吸声不大,不知怎么就在朗朗读书声中那么清晰的传出去好远。 “师妹,师妹……”他从纸上撕下一条,团成个小纸团,捏在两指间弹出,恰中她额心。 何来咻的睁开眼睛,一声“偷袭”好险没喊出来。看清眼前形势,还有孟宁无奈的眼神。她点头哈腰的对孟宁笑笑,装模作样的捧起眼前的线装书,皱着眉用力的分辨。 “拿反了。” 何来用快要哭出来的表情看向孟宁,却发现他满面愁容的摇着头,似乎有什么重任无形中压在了他的肩上。 直到外面几声铜罗响,众多学子伸展着胳膊站起来,陆续走出书斋。 孟宁看着何来,随手拿起本书:“这本读过吗?” 何来茫然摇头,这时代的书,当然是一本没读过啊。文字跟繁体差不多,勉强蒙出一些没问题,连贯诵读就不成了。 孟宁深呼吸,想到她基础差,没想到是个白的不能再白的白丁。罢了,天泽书院没有启蒙书斋,看来只能他来劳神了。 “你听着,现在没有旁人,我的话比较直接。陛下十有八九会认回你,你不想成为大陆数百年来第一个目不识丁的公主吧?” “我觉得先成为公主再认字不迟。” 孟宁愕然,这是劫匪的逻辑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