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一六零 兑子
李海认真听着李明勋的话,方知道他的用心良苦,他无奈的说道:“您所虑深远,我是万万不能及的,但皇上,真到了那一天,您和孩子们的父子情分怕是难以为继了。” 李明勋站起身来,看着窗户有些灰暗的天空,摇摇头:“当我像君度这么大的时候,我只是以为,拥有宏图霸业的男人或许得不到想要的儿女情长,那个时候我告诉自己,江山与美人不可兼得的时候,应该选择江山。后来我遇到了钟爱的女子,皇后与我也相濡以沫,我还曾窃喜老天爷待我不薄,但一直到孩子们长大,我才明白,事无万全,有得必有失,江山美人我都有了,可惜,天家无亲情! 这或许就是当皇帝的悲哀吧,终究无法和普通百姓那样享受生活。你说的没错,那一天,我至少与一个孩子的父子情分要难以为继,但阿海,到了我们这个位置,总不能只考虑自家的事吧。古往今来,历朝历代,权力的道路总是血腥的,我个人的亲情泯灭,总归比因此杀成尸山血海要好的多。” “原来您已经有了这种觉悟了?”李海怅然说道。 “这哪里是什么觉悟啊,只是无奈的选择啊。”李明勋叹息说道,然后摆摆手:“不说这个,说正事,这份密旨你拿着。” 李海从皇帝手中接过来一份圣旨,却是已经密封好的,李明勋说道:“这是一份裁决旨意,也是我离开京城之前交代你的最后一件事。” “是关于谁的?”李海的心中闪烁过无数人的名字,但不确定是哪一个。 “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团体,就是昌平战犯管理所的那群人,你也应该知道,这些人改造多年,依旧是良莠不齐,还需要继续改造。我曾经跟你说过,若北伐有事,时局艰难就拥立君度为皇帝,到了那个时候,你就要把这份圣旨拿出来,把还在昌平战犯管理所的人,杀个干干净净。”李明勋冷漠说道。 李海明白了其中意思,但仍旧有些疑惑,此刻却不想多问,李明勋笑了,说道:“我知道,你想要问什么,是不是想问,为什么这份密旨给你,而不是给英王或者其他人?” “什么都瞒不住您。”李海苦笑道。 “如果真有那么一天,君度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,他肯定不会杀光战犯管理所的人,我的这个孩子,用人根本不管对错、贤愚,只看有用没用,战犯管理所的那人对他是有用的,而我可不想这些讨厌的人来破坏我毕生的基业。”李明勋简单解释了一句。 “是,我明白了,我会妥善处置的。”李海收好了圣旨,回应道。 三日后,燕北城外校场。 规模宏大的出征仪式在这里进行,一身黄金铠甲的太子骑乘者一匹神俊的白马,从万军从中穿过,在他的身后是多达上千帝国的禁卫骑兵,而帝国的将军、外藩的臣属、外国的使节以及成千上万的军队排列在两侧。 李君华在万众瞩目中踏上了高台的石质台阶,一级一级的拾级而上,年轻的脸上写满了刚毅,他是皇帝的儿子,亦是帝国的太子,当他站在高台之顶,看到的是年迈但依旧英武的父亲平淡的坐着,李君华完全无法理解,为什么自己的父亲可以在如此壮丽的军阵前表现的这般从容淡定,或许这就是开国君王的霸道, 令帝国太子震撼的场面,是这位帝王常年的习惯。 “喜欢这种感觉吗,君华?”李明勋笑问自己的儿子。 “喜欢,我很喜欢!”李君华心中此刻是万丈豪情,以至于全然没了以往的分寸和谨慎。 “喜欢就好,我的孩子,今天这份荣耀是属于你的。”李明勋把佩剑交给了太子,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,微笑说道。 李君华接过军令,神情肃穆,但他的心中却是响起了一个声音:“这份荣耀将来也会属于我!” “去吧,孩子,从今天起,你是一个男人了。”李明勋再次鼓舞说道。 得到了皇帝的命令,李君华高举宝剑大踏步的走到了高台一边,俯瞰着围绕高台形成的数以百计的方阵,阳光照耀在他的身上,铠甲反射出闪耀的金光,李君华倾尽全力喊出了日后无数年里,帝国军队出征的口号! “皇帝万岁,不胜无归!” 哒!所有的士兵敲击自己的武器,展示自己的勇气。 咚!所有的士兵敲击自己的胸膛,向皇帝献上忠诚! “皇帝万岁,不胜无归!” 热血沸腾的士兵们发出了同样的战吼,吼声震动数十里,宛若神谕一般洪亮。 手持宝剑的太子骑马从高台走下,高呼:“出征,出征........!” 翁金河畔,前锋大营。 白天的一场攻防战刚刚结束,作为统帅的许汉风巡视着战场,把每一个细节尽收眼底,这已经是前锋军抵达翁金河畔的第二十五天,被围的第十二天。 原本按照计划和作战处的预计,当前锋军这支精锐抵达漠北之后,会极大的震慑清军的军心士气,为了避免后路被断,满清会将主要精力用于西撤之上,而前锋军将要不顾一切的骚扰袭击西迁的部落和军队,与敌人混战。而前锋军的后继,西路军主力会在前锋军抵达漠北的二十天后陆陆续续的抵达,在翁金河畔建立大营,并且支持前锋军继续前进,到杭爱山北麓,也就是清廷西撤的必经之路建立封锁线。 但这个计划却因为清廷的异动而改变,究其原因在于清廷中枢没有如帝国预计的那般全面撤退,而是采用重点迁移的办法,只确保满洲八旗部落和科尔沁等亲厚的蒙古部落安全迁移,其余则是听天由命,这种策略使得其根本不用使用太多的兵力掩护各部撤退,反而可以把兵力集中起来,围攻前锋大营。 在前锋军抵达翁金河的第七天,第一支来自和林的军队就是抵达,然后蒙古各部的军队陆陆续续的抵达,这些军队在部落之中就把熏烤的牛羊肉挂在了马骡骆驼上,在穿越雪地,抵达战场后,又杀掉了不必要的战马骆驼,并且搜刮了周围一切部落的牲口,以此为军粮,围困前锋军大营,由此清军聚集了五万余军队,或者说五万余男丁,然后把这些男人当成柴火扔进了这座血肉熔炉一般的战场之中。 前锋军大营粮草充足,军械充沛,士气也是不错,唯一让人不满意的是工事不足,主要是天寒地冻,实在不好挖掘战壕,只能用砍伐来的,不能用作燃料的湿木头搭出栅栏来,然后围绕辎重车形成环形工事,把为数不多的炮兵安置其中,只要没有狂风,大营的中央永远会有一具热气球悬挂着,为大军提供侦查数据,它提供的信息和十二磅加农炮、重榴弹炮的配合,往往可以在双方未接触的时候,就可以击溃清军的进攻阵型,而被打怕了的清军则已经开始选择恶劣天气和夜晚袭击了。 这些战报送往了云中,继而抵达了皇帝的手中,北伐计划为之一变,已经从云中准备出发的西路军被勒令停止进军,给翁金河畔的前锋军充足的作战计划。 如果西路军按照原计划进军,规模巨大的主力抵达翁金河畔的那一刻,这几万蒙古士兵就很可能被满清带走,迁移到大陆深处,成为日后袭扰帝国西北边境的贼寇。而主力暂缓进军,给清军一种可以消灭前锋军的假象,大量的蒙古士兵就会被消耗在翁金河畔冰天雪地的战场之中,死的越多,满清的实力就越弱,活下来的越少,帝国控制漠北的阻力就越小。 而对于玄烨和索尼来说,能够歼灭前锋军是一种无法拒绝的诱惑,至于那些蒙古士兵,在满清控制漠北的时候,任何一个忠诚于大清的蒙古士兵都是难能可贵的资源,但如今这个局势,他们就是低廉的消耗品,不为大清死在翁金河畔,也会死在西迁的路上,或者投降帝国,成为大清的敌人。 前锋军已经成为兑子,用这支军队兑换漠北蒙古部落的骨血!翁金河畔的大营里,只有许汉风知道这一点,其余人一概不知,而且在中枢,在皇帝身边,无人心疼这支战力强横的前锋军,因为这支军队的主体都是归降帝国的蒙古旗佐,用蒙古兵去消耗蒙古兵,如此而已。 或许,在帝国高层的眼里,许汉风一个人的价值都比前锋军值钱,但只有皇帝知道,这个不想死于审判的汉子早已有了必死的觉悟,死在漠北成为英雄已经是许汉风认为的最好结局。 天色渐暗,夜幕低垂。下午的一场雪让这个白天多了一次战斗,士兵们都在抓紧时间休息,能够被选进前锋军的无一不是老兵,面对艰苦的战斗,老兵们很是淡然,有人甚至在许汉风走过的时候和他开个玩笑。 下午的那场战斗中,大营西侧的栅栏防线被撕扯烂了,天色已黑,战斗了一个白天的军队不可能去修理,负责这一段防御的将领从辎重队要来了二百多头骆驼,将其四肢绑缚,跪在地上,用毡布盖住躯体,成了驼城,这原本是蒙古人惯用的手段,如今也被帝国军队熟练掌握,驼城建造完毕,负责防御的士兵抱着武器靠在骆驼上休息,有人无聊的拿着干饼喂骆驼,也有人散了香烟点燃,巡视的许汉风到了这里,看到这些明显不符合军规的做派,一句话也没有说,至少在冰冷的夜晚,士兵和军官都保持着清醒,警戒的士兵也在岗位上,这就够了。 许汉风从驼城内侧走过,忽然被一个蒙古老兵拉住了手,直接拽到了地上,老兵嗅了嗅空气,咧嘴说道:“将爷,我嗅到了一股臭味,喀尔喀泥腿子的臭味。” 许汉风反应迅速,拔出了手枪,对卫队喊道:“上鹿弹!” 鹿弹就是霰弹,只不过颗粒比较大,是贵人们用来猎鹿的弹药种类,也用作军事用途,尤其是近距离对付没有像样防具的游牧民族,卫队的士兵从弹药匣子里拿出定装好的鹿弹,不顾枪管里已经有一枚弹药,直接扔掉火药部分,把鹿弹包塞了进去,而本地段防御的士兵也上好了刺刀,掷弹兵把手榴弹放在了方便拿到的位置。 哗啦啦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,很轻,如果不细听根本听不出来,也幸亏下午下了雪,不然连脚步声都没有。 随着一声哨声,掷弹兵率先扔了几个火球出去,点燃了外面的引火物,那是一排柴草,上面撒了火油,极容易引燃,几条不连续的火墙出现,照亮了这片区域,火焰之中,上千蒙古士兵弯腰前进,手里的马刀反射着寒光。 “射击!”军官下达了命令,就连许汉风及其卫队也是按照前沿军官的命令扣动了扳机,一瞬间,无数的铅弹飞射向了蒙古士兵,借助黑暗潜行的清军先是被突然出现的火墙弄的猝不及防,有些人直接被点燃,痛苦的翻滚,继而又是一片暴风骤雨的弹雨倾泻,直接把夜袭的蒙古兵打了七零八落,第一次齐射反击,就把夜袭的精锐杀伤大半,但清军早有准备,后续部队在潜行到位置后是直接趴在地上的,待前锋军的第一波齐射过后,忽然跳起,不顾一切的冲向了驼城防线。 然而,前锋军对清军的那点道道早已了然于胸,射击完的士兵根本不再次装填,挺着刺刀在骆驼后等待着,军官看着大量的敌军靠近,喊道:“掷弹兵,投掷!” 掷弹兵们手里的手榴弹已经经过改造,每人有五颗,每颗都比前一颗引信要短一些,这样接连投掷出五枚,爆炸机会在一瞬间,随着掷弹兵喊着号子投掷手榴弹,指挥的军官笑了笑,把耳朵上的香烟拿下来,点燃之后,塞进嘴里,拔出佩刀:“弟兄们,准备收尸了!”